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员从业资格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及要求,我区于今年3至6月份分别开展了造价员资格注册和造价员资格证书(桂08、桂11开头的证书)验证工作,补办桂09、桂10)由于各种原因部分造价员未能及时办理造价员注册或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现对该部分人员进行补办工作,有关事项通知下: 1、办理时间及地点: 资格证书补注册、补验证受理时间:2013年11月1日至11月20日前完成网上申请,11月30日前到当地造价站提交书面资料; (1)造价员初始注册办理程序及要求,按桂造价[2013]7号;(详见附件1) (2)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办理程序及要求,按桂造价[2013]12号。(详见附件2) 2、本次资格证书补验范围: 凡持有我区颁发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证书号为桂08、桂11开头的,且2013年未参加验证的造价员,以及证书号为桂09、桂10开头的,从2012年至今未 参加验证的造价员。 3、未按时办理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的造价员证书,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员从业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1.《关于开展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注册工作的通知》桂造价[2013]7号.zip
< FONT> 2.《关于开展2013年度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工作的通知》桂造价[2013]12号.zip
3.各市站通讯联系表.zip
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2013年10月24日